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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敲詐勒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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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巫醫覺醒。

  寧丹的話嘎然而止,她沒有繼續解釋。

  但魏志強的情商顯然不低,他已經明白了寧丹的意思,也就沒有再繼續追問下去。

  沒錯,寧丹在解釋敲詐勒索罪時,并沒有從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上進行全面解釋,而只是提到了主觀方面。

  其實,這就是在告訴他:如果你索要的錢財是依法應該歸你所有的,那么就不應該構成犯罪。如果你索要的錢財,是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那寧丹為什么沒有直接告訴魏志強這一分析結果呢?

  其實,原因非常的簡單,這是寧丹的一種自我保護措施。

  向委托解釋相關法律規定,是律師的職責,所以寧丹告訴魏志強,什么是敲詐勒索罪。但如果寧丹繼續說下去,就有可能被惡意的認為,是在教魏志強如何做假口供。

  如果檢察院如此認為的話,對于寧丹來說,那幾乎就是滅頂之災。

  “寧律師,我這種情況可以取保嗎?我家里老婆孩子,全指望我掙錢養活呢。”魏志強換了一個問題問道。

  “我們爭取吧。”寧丹沒有做出任何的承諾。

  能不能取保,并不是律師說的算的。也并不是符合條件就一定會被批準的,有時可能還要看辦案人員的心情。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這四種情形分別是:

  第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第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第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第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特別提醒,法律規定的是“可以”取保,而不是“必須”或“應當”。

  也就是說,即使符合條件,也“不可以”取保。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呢?有很多時候,是沒有道理可講的。也只能歸于辦案人員的心情方面了。

  離開看守所,兩人沒有回律所,而是直奔案件的辦理機關,綠城區白鴿路派出所。

  這種小案子是上不了市刑偵大隊的,派出所的刑偵中隊就給辦了。

  一路打聽,終于見到了案件的負責警官,一位30來歲,姓白的女警花。

  “取保?”白警花一聽兩人的來意,不由的一愣,然后苦笑一聲說道,“你們來晚了,這不,我剛從檢察院回來,案子已經移送區檢察院了。”

  “可這案子有問題啊,怎么就這么草率的移送了呢?”郝好的話中帶著一些不滿。

  “給我說這個沒有,上面認為已經偵查終結,讓我們移送,我只好移送了。”白警花無奈的說道。

  對此,郝好和寧丹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不管案子有沒有問題,只要警方將案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那后續的事項,包括取保都只能找檢察院辦理了。

  而且,現在的手續也不能用了,還得律所重新出一份手續。

  更讓人為難的是,在偵查階段,他們只介入了半天,會見了一次犯罪嫌疑人,案子就已經移送到檢察院了。這審查起訴階段該怎么向退轉辦收費用,真是讓郝好有些張不開嘴啊。

  寧丹好像看出了郝好的為難,她沒有任何的猶豫,說道:“你去向退轉辦通報一下情況吧,關于費用的事情,他們愿意給就收著,他們不想給就算了。處好了關系,以后案子才會更多,眼光放長遠一點。”

  郝好點點頭,這事兒,也只能他去解釋才行。

  中午和寧丹一起吃的午飯,吃飯時,郝好也向寧丹介紹了一下這段時間在富氏的情況,以及自己的安排。

  寧丹聽的很是認真。

  當郝好說完后,寧丹這才對郝好說道:“你的想法很好,但不能把風險識別工作全部扔給手下做。如果不能通過在富氏的經歷迅速的積累實踐經驗,做的再好,對你來說,都是失敗的。現在不是當甩手掌柜的時候,你還得親歷親為才行。”

  郝好一聽,身上立刻出了一身的汗。

  “謝謝你,師姐。要不你提醒,我可就犯大錯誤了。”郝好的感謝絕對是真心的,幸好有寧丹的提醒,如果他自己不能在業務讓手下信服,別說收服他們了,以后他們自己甩開自己單干都有可能。

  不對,不是有可能,而是一定的。

  風險管理無論是對于管理咨詢公司還是律師,都是一片廣闊的藍海領域,沒有人在有能力做的情況下,會放棄這塊業務的。

  “行了,案子的事情我多跑跑,你多點精力放在富氏方面,以后師姐指望跟你吃香喝辣呢。”寧丹一笑起來風采,讓郝好感受到了春天的溫暖。

  和寧丹分別后,郝好再次來到退轉辦,并把上午會見的情況向岳佳簡單的通報了一下。當然了,不能說的內容,他是一個字都沒有透露。

  最后,郝好也提到了案子的進展,如實的將案子已經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一事,告訴了岳佳。

  岳佳說道:“這樣的話,那費用我這就不給你增加了。”

  她想了想,又苦笑著解釋了一句:“我們的費用也不多,能節省一點是一點吧。”

  “嫂子,我想問句題外話,律師費你為什么不讓當事人出呢?”郝好在簽合同時就想問這件事情了。

  要知道,在我們國家,只有法律援助機構才會免費提供法律援助,而且支付給律師的費用還是律師代理費,而是法律援助補貼。這個補貼和律師代理費動不動幾千上萬不同,只有千把塊錢。

  這樣的法律援助機構,郝好只知道兩家,一家是由司法局領導的,另一家是歸婦聯領導的。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全社會,而婦聯領導的中心則只針對婦女。

  但顯然,退轉辦并不是法律援助機構,他們聯系的律師也不是只給補貼,而是實實在在的支付律師代理費用,雖然是打過折的,那也比法律援助補貼高得不是一點半點。

  “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由我們承擔律師費。魏志強家其實挺困難的,別看他一個月六七千的工資,其實有差不多一半,都被他寄給犧牲或傷殘的戰友家里了。”岳佳輕輕地嘆了口氣,繼續說道,“現在他出了這種事情,我們也只能在錢上幫他一下了。”

  郝好聽完,心中對魏志強贊嘆不己:這樣的好人,就不應該遭受這樣的牢獄之災。

  此時,在看守所里的魏志強,突然間打了一噴嚏,他揉了揉鼻子,繼續干起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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