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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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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應該就出在這兒。

  要知道,許強出現在楊雪家附近的監控中的時間是4:05分,警方是根據這個時間來推斷出許強離開楊雪前的時間應該是3:55分左右。而楊雪死亡的時間是3點至4點之間。所以,許強就有了殺人的重大嫌疑。

  可現在問題出來了,許強是先回的家,那么他離開楊雪家的時間只會更早。

  如此以來,雖然不能排除許強殺人的嫌疑,但也不能排除另有兇手的可能性。

  在刑事案件中,證據必須要唯一性,如果有了其他可能,控方證據就可能會出現問題。

  可以申請法庭調取了。

  案子也露出了一絲曙光。

  “找到了?”歐陽姍姍一邊看材料,一邊看郝好,她見郝好長出了一口氣,知道,他一定有了收獲。

  “找到了。”郝好眉毛跳了一下。

  繼續放第二個視頻:

  “我沒有殺人。”許強情緒很是激動。

  在閱卷時,郝好就感到很是奇怪,在審訊人員沒有說現場有人死亡時,許強為什么要說自己沒有殺人?

  現在明白了,因為這根本就不是第一次審訊,而在此之前,許強已經知道了楊雪死亡的消息了。

  可問題是,這一份真正的第一次審訊筆錄是被誰抽走的呢?因為什么抽走的?

  一想到這里,郝好的心又沉了下來。

  “又怎么了?”歐陽姍姍問道。

  “有一份很重要的審訊筆錄被人為的抽走了。”

  “很重要嗎?”

  “非常重要,至少涉及到一條人命。”

  “要不要我找人查一查?”歐陽姍姍早已經把昨天第一次聽郝好提到許強這個案子時的不滿拋到了腦后。

  她偏過頭來,從側面看著郝好:這是自己選中的男人,一個有利害的男人。

  “查一下也好。”郝好沉思了一下,然后說道。

  查清楚了,也許能夠找到真兇,如果有真兇的話。即使找不到真兇,也能找出警方中的那個敗類。

  后面的事情就不用郝好操心了,警局內部的調查如何,也不會和他說。但有歐陽姍姍在這兒,相信在有結果后她會告訴自己的。

  ——————

  全部錄像看完,后面的沒有任何問題,錄像和筆錄完全對的上。

  郝好已經先行離開了,歐陽姍姍則要去找人調查筆錄丟失的事情。

  郝好沒有回律所,他只奔省法律援助中心。

  “周科長,能不能再給我開一張會見介紹信,我想再見一次那個許強。”郝好一見到周科長,連忙說道。

  法律援助案件的會見介紹信是法律援助中心開的,如果需要再會見,還得再拿一份法律援助中心的介紹信才行。

  “怎么了?”周科長輕輕地皺了下眉頭。

  這個郝好是律師管理處胡偉光的兄弟,可也不能把會見介紹信給弄丟了啊。

  “周科長,上周的時候,我去見過許強了。根據他的口述,我發現了一些問題,需要再向他核實一下。”

  “很重要嗎?”周科長知道自己可能錯怪郝好了,態度好了很多。

  “很重要,如果證實了,可能會改判。”

  周科長一聽郝好所說,也不得不重視起來。

  能到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案子,基本上都是死刑案,如果能夠改判,那可是了不起的成功了。

  拿到手續,郝好電話聯系了寧丹。

  這次他不好找二哥陪自己去了,只好找寧丹幫忙。

  “師姐,有時間沒,想找你幫忙去趟看守所。”

  一接通電話,郝好就開門見山的說出了自己的請求。他不喜歡先問對方是否有時間,在得知對方有時間后,再提幫忙的請求。這樣做,會讓對方很為難的。

  “下午可以嗎?”寧丹很快就給出了肯定的答復。

  “沒問題,中午請你吃飯?”

  “不用了,你在所里等我就行了。”

  “那好吧。”

  掛斷電話,郝好獨自回到了律所。

  ——————

  看守所,會見室。

  郝好和寧丹做在外間,許強坐在內間的鐵制椅子上。

  “完事以后你是立刻離開楊雪家的嗎?”郝好問道。

  “是的,完事后我怕他們醒過來,就直接離開了。”

  “你是幾點鐘離開的?”

  “這個我不太清楚。”

  “離開楊雪家后你去哪兒了?”

  “回我自己住的地方了。”

  “你住在什么地方?”

  “我們在一個小區里,他們是10號樓,我是21號樓。”

  “從楊雪家到你的住處走路大概會有多長時間?”

  郝好在問這個問題時,并不怕許強說謊,事后只要自己去走一遍就什么都知道了。

  “大約5、6分鐘的樣子。”

  “回家以后呢?”

  “我在家越想越怕,我怕他們知道后會找我,更怕他們報警。于是,我就收拾了一下東西,準備去外地躲一段時間,……”

  “離開家的時候,你都帶東西沒有?”

  “帶了一個旅行箱。”

  “你在住的地方待了多長時間?”

  “我估計差不多半個小時樣子,我記得不太清楚了。”

  “你怎么估計的?”寧丹追問道。

  “回去以后,我有些不知道該怎么辦,就坐那里抽了差不多半盒煙,估計至少半個小時。”

  “家里還有其他人嗎?”

  “沒有。”

  許強的回答讓郝好心中一喜。

  他再次翻開復印的案件材料,有一張監控的截圖,上面顯示的有時間4:05分,截圖有一個人,因為離得有點遠,看得不是太清楚,但應該是許強無疑。仔細的辨認后,可以看出,許強的身邊多出來一小塊,應該是拉的箱子了。

  可是整個偵查卷里都沒有關于箱子的表述,看來有關內容也被那個內部人給拿走了。

  那么,許強的住所警方去搜查了嗎?

  如果搜查過了,住所里的所有證據都將不再存在,也無處查找。只憑許強的一人供述,法院也不會認可的。

  如果沒有搜查過,那么就有很大的可能找到許強回家的證據。

  半盒煙,十支,連續吸完會需要多長時間?郝好自己不抽煙,他對此一無所知,但想來20分鐘的時間還是有可能的吧?

  如果這樣算來,從楊雪家到許強的住處,按5分鐘計算,再從許強的住處到那個拍到許強的監控攝像頭的10分種路程,許強離開楊雪家的時間應該是在3:30分左右。

  警方給出的死亡時間是3時30分至4時之間,如果許強是在3時30分前離開的楊雪家,那就說明許強離開時,楊雪還活著。

  現在的重點是找到許強回自己住處的證據,否則,一切都是空。

  “你回住處的事情之前向誰說過嗎?”郝好追問道。

  “說過,我在警方抓住我后我就說了。不過,他們沒有詳細地問。”

  “那你為什么在法庭上沒有提。”

  “他們沒有問,我以為無關緊要呢,所以也就沒想起來說。”許強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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