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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小鎮守衛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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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伴隨著槍響,尖叫聲此起彼伏。

  黑衣人們訓練有素,抽出藏在斗篷內的武器見人就殺。

  幸好此時下著小雨,街道上的行人并不多。

  只有幾名運貨的苦力被當場打死,其余行人見勢不妙紛紛躲進兩旁的商店中。

  蹬蹬蹬!!

  酒吧內,餐館內,旅社內,沖出了二十多名蒙面人。

  他們前一秒還是小鎮上的旅客,戴上面巾后直接化身匪徒,與黑衣人會合在了一起。

  跟隨在黑衣人身后的三輛馬車,有一輛馬車的車廂被打開了,只見里面裝的都是武器彈藥,很快被趕馬車的人分發給了蒙面人。

  一時間,黑衣人加上蒙面人,小鎮內足足涌入了四十多名暴徒,看他們嫻熟的開槍動作,明顯不是初出江湖的菜鳥。

  “我叫哈農,你們或許聽說過我,對,我就是被你們打死的火車劫匪哈特的大哥,今日我要為我的兄弟復仇!”

  “如果你們識相,我們只掠奪,不殺人,大家可以平安相處。”

  “如若不然,就拿起你們的武器跟我們打一場吧,這是個適者生存的年代,看看我們誰才是強者!”

  哈農是個三十多歲,留著小胡子,身穿皮夾克的中年人。

  他有點加勒比海盜中,杰克斯派洛船長的味道,都是一樣的桀驁不馴,一樣的視生命如兒戲。

  “大家分頭行動,蒙面隊三人一組,洗劫小鎮上的商店,酒吧,旅館,餐廳,槍械店,雜貨店,服裝店,理發店,有人反抗格殺勿論!”

  “黑衣隊跟我來,我們負責消滅小鎮上的守衛,他們殺死了我的親弟弟,我要他們血債血償!”

  哈農指揮手下分頭行動,目光中閃動著殺意。

  另一邊,治安所內的林耀也在分配任務,面對來勢洶洶的匪徒們,對著手下命令道:“大家從后門出去,兩人一組,立刻占據小鎮的制高點,從上面發動攻擊。”

  “他們的人很多,數量是我們的一倍以上,你們要記得保護自己。”

  “菲爾斯,你去召集那些農場主,讓他們派出手下的牛仔參加小鎮保衛戰。”

  “告訴他們,殺死一名匪徒獎勵100美元,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他們會樂意為我們效力的。”

  林耀很清楚光憑守衛的力量,不足以對抗哈農一伙人。

  這些人是準軍事組織,別說人數是他們的一倍了,就是一對一,恐怕他的手下也不是任何一名匪徒的對手。

  想要打贏這場仗,必須有小鎮的支持。

  小鎮人口數千,家家戶戶都有槍,哪怕一百個人中能站出來一個,他們也有打敗對手的希望。

  “快行動!”

  一聲令下,守衛們紛紛從后門離開,爬上兩旁的建筑。

  林耀也不例外,居高臨下的地理位置,能給射擊帶來良好的視野,并為他們提供盡可能多的掩護。

  等到林耀爬上治安所的樓頂時,蒙面隊的人已經開始洗劫商店了。

  蒙面隊早在兩天前,就開始陸陸續續的入駐小鎮。

  他們很清楚哪里可以弄到錢,于是小鎮的支柱性產業酒吧,就成了這些人的第一站。

  想打酒吧的主意可不簡單,酒吧的老板湯姆遜,是小鎮上最不可招惹的人物之一,今年六十多歲的他據說參加過南北戰爭,手底下也養著五六個打手。

  第一波槍戰,在蒙面隊與酒吧守衛間打響。

  酒保們端著步槍,在老板的帶領下守在樓道與二樓上,不斷射擊想要靠近的蒙面人。

  有些在酒吧內喝酒的牛仔,也加入到了這一行列。

  一時間,酒吧就像一座碉堡一樣,死死的釘在蒙面隊面前,讓他們不得存進。

  “開槍,自由射擊!”

  林耀與他的守衛們也參戰了,開始對著下方的匪徒進行射擊。

  跟林耀一起守在治安所樓頂的是個少年人,他恐怕只有十五六歲的樣子,還是個半大的孩子。

  他看上去害怕極了,抱著槍趴在掩體后面渾身顫抖,林耀開了三槍都沒聽到他的動靜。

  “別愣著,今天不是我們干掉他們,就是他們干掉我們,自信點孩子!”

  在林耀的鼓舞下,少年畏畏縮縮的將頭探出掩體,哆嗦著沖人群開了一槍。

  什么也沒打中,子彈不知道飛到哪去了。

  林耀搖了搖頭,他對這名少年有印象,平時干活很賣力,也跟他們一起逮捕過逃犯。

  沒想到遇到大場面就嚇壞了,果然兩三個人的戰斗與戰爭是兩碼事。

  這場雙方投入近百人的小規模遭遇戰,根本不是牛仔們拔槍互射能比的。

  在這種子彈亂飛的環境中,運氣甚至比槍法更重要。

  砰砰!!

  林耀不斷開槍,短短兩分鐘內,就有四個人被他擊斃。

  剩下的就沒那么好殺了,他們不是藏身在馬車后面,就是趴在商店里跟他們互射。

  一番亂戰之后,哈農損失了十幾人,林耀這邊也損失了七八個。

  好多房頂上的守衛都啞火了,不知是被人打死了還是受了重傷,火力封鎖變得蕩然無存。

  “他在上面,上去殺了他!”

  耳邊傳來呼喊聲,林耀抱著步槍后退,發現了一名企圖爬上來的悍匪。

  沒有猶豫,一槍打在他的腦袋上,子彈將他撞翻在地。

  “救,救命!”

  回頭一看,東面也爬上來一個人,手持匕首,將少年撲倒在地。

  林耀想也不想的抽出手槍,對著此人的后背就是兩槍。

  少年得感謝左輪槍的穿透力不強,要是換成后世的五四手槍,子彈在貫穿悍匪的同時也會把少年串成葫蘆。

  “酒吧被攻破了!”

  亂戰中,林耀從遠處聽到喊聲。

  抬頭看去,威爾遜的尸體被從二樓丟了出來,蒙面隊的匪徒們已經占領酒吧。

  這不是個好消息,酒吧是小鎮上最高的建筑,匪徒們占領了酒吧,就相當于占領了比他們更優越的制高點。

  從林耀的角度看去,無法看到酒吧的樓頂。

  但是從酒吧的樓頂往下看,整個小鎮都能一覽無余。

  “神槍手,酒吧的樓頂上有神槍手,我看到他了!”

  少年指著酒吧的方向,希望提醒到林耀。

  下一秒,少年人的腦袋猶如西瓜般爆開,紅的白的灑落一地。

  林耀躲在掩體后面,看了眼少年的無頭尸體,低語道:“孩子,我不得幫你補充一句,當你發現神槍手的時候,應該想想他是不是也發現了你!”

  話落,林耀一個翻滾沖出掩體,對著樓頂上的神槍手就是一槍。

  沒打中!!

  林耀臉上的笑容一僵,隨后他的掩體上便傳來了噼里啪啦的子彈撞擊聲。

  躲在掩體后面,他知道這里不能再待下去了。

  沒有人希望被神槍手盯上,剛才那一槍雖然沒打中,卻顯然嚇到了對方。

  短時間內,神槍手恐怕不會更換目標,這代表治安所上的射擊點廢了。

  “所有人離開樓頂,進入建筑內纏斗,等待支援!”

  林耀放聲大喊,隨后一個翻身從治安所的樓頂躍了下去。

  剛落地,他就聽到了腳步聲,起碼有兩三個人正在往這邊跑。

  他們是被聲音吸引過來的,有可能是匪徒,也可能是自己人,誰知道呢。

  林耀將步槍背在身上,躲在墻角,拿著左輪深吸了一口氣。

  短距離戰斗中,步槍因為槍桿過長不利于發揮,左輪才是巷戰的首選。

  一秒,兩秒...

  聲音越來越近,當近在咫尺時,林耀往地上一趟,槍口對準來了來人。

  呼!!

  虛驚一場,來的是三個逃跑的小鎮居民,其中一個正是跟前身青梅竹馬的女孩艾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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