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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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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蒂芬,你這些年去哪了?”

  坐在家里的沙發上,瑪麗的眼神忍不住往他身上瞟。

  林耀一時間難以回答,只能挑幾樣開口道:“走走停停,去過很多地方,四個月前,我還當了荒野獵人,給一個叫亨利的老板效力。”

  “荒野獵人!”

  瑪麗點點頭,她知道荒野獵人,卻不知林耀他們狩獵的地方是印第安保護區。

  只當林耀是西部的普通獵人,獵殺一些麋鹿之類的獵物,欣喜的說道:“看上去你混的不錯,這身打扮真帥氣,你爸爸回來一定高興極了,他一直在為你擔憂。”

  “我其實早就想回來了,只是因為工作性質,老板不愿意給我放長假。”

  “我們老板很賞識我,我現在已經是狩獵隊的隊長了,每個月有140美元,看到這把槍沒有,這是鍍金版的卡諾步槍,價值超過800美元,是我們老板的心愛之物,他將這把槍送給我了。”

  林耀說著善意的謊言,一如跟家里打電話報平安的北漂們。

  人在外,家里人不知道你過得有多辛苦。

  你也絕不會想將這種辛苦告訴父母,反而只會挑好的說,這是人的本性。

  “真漂亮,我從未見過這么漂亮的武器。”

  瑪麗是農場主,家里也是有獵槍的,可鍍金的獵槍誰見過。

  在她想來,只有那些財力雄厚的人,才有給武器鍍金的閑情逸致吧。

  換成普通百姓,拿著美金的月薪,能讓一家老小吃飽飯就算好的,金子真不是普通人能常見的東西。

  “我帶回來一些錢,您先留著吧,不多,卻是一點我的心意。”

  林耀掏出錢夾,抽出了十張百元大鈔,想了想,又抽出了五張,總計1500美元遞了過去。

  “這么多?”

  瑪麗吃了一驚。

  家里有三十多頭牛,每頭牛價值200美金上下,三十頭也就是6000美金。

  這三十頭牛,足以讓林耀一家過上中產階級的生活,在小鎮上也是比較體面的家庭。

  小牛的價格,是成年牛的三分之一。

  林耀拿出來的1500美金,足夠他們買20頭小牛了。

  只要好好經營,兩年后牧場的規模能擴大一半,這筆錢在當下可不是小數目。

  “您把錢收下吧,錢不多,卻是我的心意。”

  美利堅人很少有孩子給家里錢的習慣,不過瑪麗有個唐國丈夫,多少也受到點唐國思想的沖擊,能理解林耀想為家里付出的想法。

  接過錢,瑪麗臉上的笑容更濃,戀戀不舍的說著:“我的小史蒂芬已經長大了,知道給媽媽錢了。你放心,這筆錢媽媽會給你留著,你的年紀也不小了,明天...”

  說到這里,瑪麗臉上的表情有些僵硬,疑神疑鬼的看向林耀,問道:“史蒂芬,你不會還喜歡艾瑪吧?”

  “艾瑪?”

  林耀一時恍惚,瞬間從前身的記憶里,想到了那個青梅竹馬的女孩。

  前身之所以會出去闖蕩,也是因為艾瑪母親的反對。

  艾瑪長的很漂亮,是附近有名的美人。

  她的母親認為她奇貨可居,林耀這樣的中產家庭她都看不上,一心想讓艾瑪嫁給富豪。

  “艾瑪怎么了,嫁給富豪了嗎?”

  喜歡艾瑪的是前身,不是林耀,所以他顯得很平靜。

  瑪麗搖了搖頭,小聲道:“嫁給富豪就好了,她現在混的可不如意,當年你離開后,鎮上來了個芭蕾舞劇團,他們的團長認為艾瑪很漂亮,身形也很好,有表演芭蕾舞的天賦。”

  “很快,艾瑪就跟著芭蕾舞劇團離開了,在外面跳了幾年,后來因為發育的太好不適合跳芭蕾舞,于是又轉行做了小提琴演奏師。”

  “但是很遺憾,她在這方面沒有多少天賦,圣誕節前從外面回來了,目前正在鎮上的酒吧里演奏。”

  聽了半天,林耀也沒聽出什么來,疑問道:“這不是挺好的嗎?”

  “好什么,她演奏的一點不好,別人去聽她演奏是因為...”

  瑪麗說道后面不說了,煩躁的捏了捏額頭:“總之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好吧,我會去瞧瞧的。”

  林耀注意到瑪麗的表情不太對,又道:“我對艾瑪沒什么想法了,當年是太年輕,以為那就是愛,實際上那只是友誼。我給你的錢,你用來購買小牛吧,不用急著為我的婚事操心,我正處在事業的上升期,沒有精力去想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聊了一下午,傍晚的時候,林志舟放牛回來了。

  看到林耀,他整個人都蒙住了,愣了幾秒之后才轉為欣喜。

  聊了聊外面的事,又問了問家里的情況。

  一切都好,林耀也放心了。

  晚上,他們吃的是烤羊排,喝的是鎮上自釀的果子酒。

  借著酒興,林志舟還拉著林耀去看了牧場與群牛,并指著那只頭牛跟林耀說:“看到沒有,那只就是頭牛,只要控制了它就能控制整個牛群。”

  “怎么分辨出來的,我看它們長得都一樣。”林耀反問道。

  “感覺,它給人的感覺就像個王者,實際上它確實是牛群的領袖,我總能一眼認出他,你媽媽就不行。”

  林志舟趴在柵欄上,醉醺醺的看著林耀:“孩子,你這次回來還走嗎?”

  “當然,石頭鎮太小了,用來安度晚年或許不錯,用來事業起步卻不夠,也沒有合適的行業讓我發展。”

  林耀說的是實話,石頭鎮這種繁榮小鎮,各行各業都被人占據了。

  外來人進入就得競爭,短時間內別想著賺錢。

  林耀需要的是那種百廢待興的小鎮,最好剛建立不久,急著招人和拉攏投資的。

  這種新興小鎮,往往會給出大額度的商業免稅,三年是基本常態,有的甚至能給五年或者八年。

  更重要的是,林耀還沒想好做什么。

  他之前想跟格拉斯合伙開工廠,這個計劃也隨著亨利的死泡湯了。

  再加上他把身上大多數的錢都留在了家里,身上只有一百多美元,本金方面又成了問題。

  他需要離開小鎮,再次積累原始資金,并尋找良好的投資項目。

  這些東西都不在石頭鎮,他留下只是浪費時間。

  “你長大了,我支持你的想法,只希望你能記住這里是你的家,累了可以回來休息。”

  林志舟并不是一個多有本事的人,家里能過得風生水起,一多半都是母親瑪麗的功勞。

  不然光憑他一個唐人,在喜歡看膚色的美利堅怎么能成為中產家庭。

  別以為林耀不清楚,現階段的有色人種過得有多糟糕。

  哪怕是石頭鎮,也有人歧視他們的膚色,前身小時候沒少因為這個被欺負。

  “我要回去睡覺了,今天喝的有點多,果酒的后勁可不小。”

  林志舟搖晃著腦袋:“你呢?”

  “我去鎮上轉轉,聽說艾瑪在鎮上的酒館兼職,我準備過去看看,順便欣賞下夜色下的小鎮。”

  林耀是個夜貓子,現在才晚上七點半,睡覺的話太早了點。

  只是這話一出,他就發現林志舟的表情有些不對,仿佛并不太希望林耀去見艾瑪。

  “怎么了?”

  “艾瑪變了,你們相處的或許不會太愉快!”

  林志舟支支吾吾的回答著,隨后借口醉的厲害就離開了。

  林耀目送他的背影,發現不管是母親瑪麗還是父親林志舟,都對艾瑪的事有些三緘其口。

  奇怪,這些年在艾瑪身上發生了什么,他們再怎么說也是從小玩到大的朋友,怎么會相處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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