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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北斗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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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明白,歷史書上明明說,北斗導航是雙星定位,為什么到了你這兒,就需要四個?”

  不管有道理還是沒有,總是能找到懟回去的點,是方原的本事。

  “雙星定位說的是北斗一號,當然,這是一個比較通俗的說法,學名叫北斗衛星導航試驗系統。”

  “說來說去,還不是兩顆就夠了?”

  大方向沒有搞對,就截取大方向里面對的部分。

  堅持到底,就是勝利。

  “雙星定位系統,其實有三顆星,兩顆工作衛星和一顆備份衛星。”

  方原終于是連借口都找不到了,開始乖乖聽梁天把故事往下講。

  雙星定位系統的精度,在一百米以內,如果經過校準,精度能達到二十米。

  這樣的精度,肯定不如后來的北斗二號和北斗三號。

  但那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雙星定位是國家最快能擁有自主衛星導航系統的辦法。

  在航天人眼里,三步走的第一步,從無到有,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沒有北斗一號,就沒辦法合法擁有自己的衛星導航系統。

  但北斗一號是試驗性質的,三顆衛星分別發射于2000年10月31日、12月21日和2003年5月25日。

  使用的范圍僅限于我國境內,衛星壽命到期之后,就停止了服務。

  到了這一步還是不能合法地擁有全球衛星導航系統。

  根據國際電聯的規定,想要合法使用一個頻段,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首先,向國際電聯提出申請。

  國際電聯會把接受申請的時間,告訴申請方。

  申請方需要以這個告知時間為基準,于7年內開始使用這個頻段。

  如果未能成功使用,就視為申請失效。

  中國北斗導航系統的頻段申請時間是2000年4月18日。

  歐洲伽利略導航系統的頻段申請時間是2000年6月5日。

  提出申請的時間相近。

  因為好的頻段早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就已經被占用了。

  北斗和伽利略申請的頻段就出現了高度重合。

  國際電聯的第二個條件沒在這個時候就顯得尤為重要——當出現多方申請同一頻率的時候,可以相互協調,只要使用方覺得不存在干擾,就可共用。

  如果協調好了,各方就都可以合法使用。

  最開始,北斗人的想法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頻段就剩那么多了,努力合作,想辦法互不干擾。

  2003年,北斗一號的最后一顆試驗星發射上去之后,中國出資2.3億歐元,和歐盟簽署了參與伽利略項目的協議。

  隨后兩年,北斗人付出了所有,收獲幾乎沒有。

  首先是核心配件銣原子鐘。

  按照北斗人最初的想法,每一顆北斗衛星會搭載四臺銣原子鐘。

  一臺國產,三臺進口。

  那個時候,我們國家還沒有能力制造精度能夠達到導航衛星標準(一百萬年誤差在一秒以內)的銣原子鐘。

  從一開始同意賣給我們,到后不同意。

  好不容易經過多番談判,有了一家愿意賣的,又在交付時間和精度上,大打折扣。

  都不知道真的是技術原因,還是故意不讓我們合法擁有頻段了。

  時間就這么來到了2005年,北斗人無奈地退出了伽利略。

  你好我好大家好這條路已然行不通。

  唯有創造中國人自己的銣原子鐘,才能擁有中國人自己的導航。

  這個過程,嚴重拖慢了我們國家合法獲得國際電聯頻率資源和軌道位置。

  伽利略在2005年12月28日發射了其第一顆試驗衛星伽利略-a,半個月后的2006年1月12日,伽利略發射了導航信號。

  這個時候,北斗人還在為銣原子鐘,沒日沒夜地努力。

  “梁老頭兒,你這里說的,2006年1月12號發射了導航信號,是不是就是正式使用的意思?”

  梁天點頭:“沒錯。”

  “啊?那伽利略不就合法擁有了使用頻段的優先權嗎?”

  “歐洲人是這么認為的,按照這個進度,中國不可能在2007年頻段使用時間截至之前,造出自己的銣原子鐘。”

  “我指的是你之前說的先用先得,按照這個邏輯,北斗在2006年初,就沒有機會了啊。”

  “是的,事情發展到了這里,勝券在握的伽利略人多多少少有些懶得搭理的意思了,但是,你不要忘了,國際電聯的第二條規定是怎么寫的。”

  方原回憶了一下梁天剛剛的話:“當出現多方申請同一頻率的時候,可以相互協調,只要使用方覺得不存在干擾,就可共用。”

  回憶完了,仍然還是覺得有問題:“這種情況下,人家肯定不會說,他們認為不存在干擾啊。”

  “小娃娃,伱說的對,這也是伽利略導航系統認為自己勝券在握的關鍵因素之一。”梁天陷入了回憶:“我那時候已經是北斗人的一份子了,我也是愁得不行。”

  “那后來呢?”

  方原知道北斗肯定是挺過了這一關,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國際電聯向著北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梁天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帶著點自豪地提醒:“你把第二個條件記得這么清楚,你再認真研讀研讀。”

  方原又念了兩遍,再怎么念,還是一樣的。

  “小方原,你這樣的話,就不太適合學法律了。”

  梁天趕在方原炸毛之前,公布了正確的答案:“第二個條件,在是不是相互影響之前,說的是,申請同一頻率的,各方需要相互協調。但伽利略從始至終,都沒有和我們協調過。你都沒有協調過,那我們還是先申請的,憑什么不能擁有優先權呢?”

  “這樣都行?這該不會是你想出來的吧?”

  “你為什么會這么覺得?”

  “這樣的話術,也只有打小叛逆的賽車手梁天才能想得出來吧?”

  “那還真不是。”梁天被方原給逗笑了:“這就是個單純的法律問題,白紙黑字寫在國際電聯章程里面的東西,總不能自己打自己的臉吧?談判的最高境界,就是要用對方的邏輯去說服對方。”

  “這倒也是。”方原深以為然,“不過說到底,對方應該還是認定了我們連銣原子鐘都搞不定。”

  “小方原,你說的沒有錯,按照正常的情況,沒個三五年,我們連能達到要求的銣原子鐘的影子都造不出來。但我們國家的航天人從來也不是孤軍奮戰啊。”

  梁天話里話外,一股熟悉的感覺撲面而來。

  方原對總設計師也已經有了基本的了解:“又來了,全國總動員,是吧?”

  “沒有錯!退出伽利略,北斗人在2005年5月的最后一天下定決心,把四臺星載銣原子鐘,全都換成國產的,一年半的時間,全國總動員了400個單位的30萬人,直接把國產銣原子鐘干到了三百萬年誤差不超過1秒。”

  “一年半的話,就是2007年初就已經徹底搞定了。你們還非得等到4月14日發射,并且在17號最后幾個小時再驗收成果。你們這是故意的吧?”

  心里是敬意,嘴里是質疑,這便是原大頭的大頭邏輯。

  “那倒不是。我們的北斗,當時需要解決的技術難題,有160多項。銣原子鐘是重中之重,但也不是說,有了就能立刻發射。我們肯定是希望盡早發射的,你看伽利略從發射到接收信號,中間經歷了半個月。”

  “就是說,在軌調試時間,得要有半個月是吧?”

  “至少得要7天。”

  “7天往前推的話,就得是4月10號發射,為什么最后拖到了4月14日?”

  “這并非我們的本意,北斗二號的第一顆衛星和托載衛星的火箭,4月2、3號就運到發射場,然后到發射塔架上面做發射前的最后準備,前前后后進行了三次總檢查,前兩次都沒有問題,到了第三次應答機出現了信號不穩定的異常情況。”

  “應答機是衛星和地面進行聯系的工具,對吧?我們銀河之艦上上也有應答機。”

  “沒有錯。我們先前和氣球控制中心失聯,就是磁暴斷開了應答機。”

  “這都被梁老頭兒給安排的明明白白的。”方原言歸正傳,“這個應答機要是壞了,就算發射上去了,我們也收不到信號,相當于白搭是吧?”

  “是的。”

  “那你剛剛說了,是不穩定,不是壞了,還是可以冒個險的。”

  “確實有想過,因為這么算時間都來不及。如果我們想要把應答機的問題歸零,首先得去六七十米高的發射塔架頂端,在零失誤的前提下,拆除整流罩和衛星艙板,不能讓火箭和衛星,受到任何細微的損失。”

  “那其次呢?”

  “其次就是,應答機是我在上海研制的,衛星發射中心并不具備給應答機問題歸零的實驗條件。”

  “呃……梁老頭兒,怎么又和你有關啊……”

  “我也不知道,可能這就是命運吧。東哥他們后來一商量,給了三天的時間,讓我解決應答機的問題。”

  “然后你就帶著應答機飛回上海?”

  “應答機怎么可能帶上飛機呢?東哥他們在成都找到了一個有實驗條件的地方,我抱著應答機,基地的特裝車司機花了五個小時,把我送到了實驗室。整整72個小時,我都沒有合過眼,我自己都不記得一共做了多少項試驗。”

  方原想了想,72小時不合眼的事情,他暫時還沒有經歷過,想來應該是相當難。

  心里面給總設計師點贊,嘴上說出來的話卻變成了:“你那時候才剛剛三十而立,熬夜三天也就還行。”

  “那時候真的是一秒鐘都不敢睡,因為我去成都的時候,就已經是4月11號,且不說后面調試需要多少時間,在4月17號之前,只有4月14,有最臨近的發射窗口,錯過了這個,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會白費,連帶著后面調試的機會都沒有了。”

  梁天很認真地解釋了,北斗并不是故意踩著國際電聯規定的最后時間期限的。

  因為發射上去晚了,后面的在軌調試只能緊鑼密鼓。

  伽利略用了半個月,北斗只有三天。

  三天之后,2007年4月17日晚上八點,北斗二號的第一顆衛星,向地球發射了第一組信號。

  梁天和另外十幾個接收機設計廠家一起,在一個巨大的操場上,把接收機排成了一排。

  只要有一個接收機能夠收到衛星傳回的信號,就能保住國際電聯的頻率資源和軌道位置,讓北斗導航擁有合法的地位。

  2007年4月17日晚上八點,操場上的接收機,有一臺算一臺,全都準確地接收到了信號。

  中國北斗,從這一刻開始,擁有了合法的地位,以100%國產的核心部件,開始走向世界舞臺。

  中國的北斗,也慢慢成了世界的北斗。

  一開始自信滿滿的伽利略在這個時候,又開始急了。

  伽利略多次向北斗提出交涉,他們也沒有太多的辦法,說來說去,也還是國際電聯第二個條件的后半部分,一再表示,和中國北斗同頻,會干擾歐洲伽利略的運行。

  這樣的交涉,一開始還是比較嚴重的。

  畢竟,伽利略比北斗更早發射衛星,更早完成使用,最開始在天上的衛星也更多。

  但這樣的交涉,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中國北斗的飛速發展,慢慢就失去了意義。

  截至2012年,伽利略導航系統一共發射了6顆衛星,北斗二號剛好在歐洲伽利略的前面加了一個1。

  中國北斗,以遙遙領先的16顆導航衛星,把導航定位服務的范圍,直接擴大到了整個亞太區域。

  伽利略鍥而不舍地又交涉了好幾年,直到2015年,才正式和中國北斗達成了國際電聯規定的第二個條件——中國北斗和歐洲伽利略申請了同一頻段,雙方友好協商,認為在使用中,不存在相互干擾,可以共同使用同一頻段。

  從2007到2015,這一天,北斗人整整等了八年。

  這八年,伽利略的交涉理由,沒有發生任何改變。

  唯一的變量,是中國人的北斗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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