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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無限制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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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全部身著黑色西裝,打著領帶的斧頭幫人員緩緩踏入城寨的大門。

  為首的帶頭大哥肥雪,頭上戴著帽子被炸開一個大洞,散發著陣陣硝煙。

  他的表情兇戾異常,目光掃視著周圍的人群,“誰扔的炮丈?”

  星仔這時候緩緩走到他身邊,低頭看了一眼他身上的斧頭紋身,“自己人,大哥。”而后禍水東引指了指一旁的包租婆,“就是他。”

  肥雪聽完一步一步的向著包租婆去,并且隨著他們這群人走來,天空上的陰云也隨之而出。

  李易在一邊已經做好準備,只要他愿意,隨時都可以動手。

  他手上拿著一把短刀,剛剛從一邊順手拿的。

  他的戰斗思想就是,能用槍就絕不用兵器,能用兵器就絕不徒手。

  包租婆看著這群人走來,她自己倒是沒什么,關鍵是城寨的居民都是普通人。

  若無其事的轉身,沖著這些居民擠眉弄眼,“你們這么多事干什么?下雨了趕快回家收衣服啦!”

  “肥婆!”肥雪話音未落,包租婆便化作一騎絕塵。

  醬爆這個時候總有一點顯得不知死活的開口,“你也想勒索我!”一邊說著一邊搖頭,我不怕。

  肥雪抽出斧頭,將頭靠到他的耳邊,“啊?”

  肩包看了一眼,他手中的斧頭渾身顫抖,嘴巴都有一些打結,“我……”

  下一秒肥雪卻突然遭受巨力,整個人被踢到一邊的油桶里。

  李易看得清楚,是苦力強一腳直接將他踢出去。

  周圍的小弟一看這個情況都傻眼了,連忙走到后邊,想把自己的大哥扶起來。

  “別動,斷了。叫人。”他雖然斷了好幾根骨頭,但這個時候理智還是保持清醒。

  自己現在不能移動,不然受的傷會更大,索性讓自己的小弟抓緊叫人讓別人來搞定他們,自己去醫院。

  隨著一只小巧玲瓏的煙花飛向高空,無數火光在天空中十分的絢麗,最后緩緩化為一個斧頭的影子。

  四散在整座城市的斧頭幫小弟看見這把斧頭,幾乎是全部改變自己的行動步伐,朝著豬籠城寨趕來。

  當然最主要的是本身城寨附近也有著一些斧頭幫的弟子,因為這里是斧頭幫唯一一塊沒有拿下的地盤。

  之前和別的幫派爭斗,這塊地方油水少都沒有人來管。

  現在他們已經統治整座城市,這最后一塊地方自然也要納入自己的勢力。

  李易正在調節自己內心的情緒,臨陣磨槍,不快也光,他在腦海里迅速回憶自己當初曾經看過的一本書,無限制武道。

  能用槍就別用刀,能用武器就絕不徒手。

  能打死就絕不打殘,能致殘就絕不重傷。

  寧可見法師,絕不見牧師。寧可進去吃飯,絕不讓全村來自己家吃飯。

  堅信自己所做的全部都是正義,弄死他們這群罪犯,自己絕對沒有半點心理壓力。

  換句話說,他在給自己洗腦,讓自己待會兒動手的時候不要猶豫。

  作為一個生活在現代社會的人,突然要拿刀砍人。

  哪怕對面這群人絕對都不是什么好人,全部是混混,流氓,土匪。可他不猶豫是不可能的。

  斧頭幫的混混正在打,砸,搶。原本和諧的豬籠城寨陷入一片慘叫痛哭。

  一個父親為了保護自己的家被打得遍體鱗傷。

  一個孩子為了保護自己的妹妹被打的痛哭。

  一些小販跪著乞求這些斧頭,忙地的不要破壞他們的攤子,那是他們和他們一家賴以為生的東西。

  李易也能夠感覺到自己心中的憤怒,無論是現在的情況,還是他對自己的洗腦,終于有了成效。

  “烏鴉坐飛機。”攻速提升30%,造成碾壓效果。背刺成功率上升20%。

  他大喊一聲,拿著短刀直接從二樓跳下,對著一名斧頭幫成員直接揮砍下去。

  一刀斃命!

  飛起的人頭在空中滯空兩三秒方才落下,鮮血瞬間從脖子中噴灑著天空,染得周圍一片血紅。

  這時有一名另一名弟子,則趁著這個機會揮舞著斧頭斬向李易的后背,他想要回防卻來不及。

  說是遲,那時快。

  油炸鬼從自己的攤上抄起一根竹竿,直接朝著那名斧頭幫弟子丟過去。

  他自己則是緊隨其后,一竹竿將那名斧頭幫弟子打得飛退。

  油炸鬼也趁這個時候來到李易身邊,兩個人互成犄角之勢。

  而一邊的裁縫鋪中也傳來一陣響聲,洪裁縫手上帶著許多鐵環,運使起洪家鐵線拳。

  這時斧頭幫弟子,打開車輛后備箱,想要從中拿出槍支。

  苦力強就在一邊,自然是不可能看著這些人拿出槍,直接出腳踢飛幾人。

  “老鷹捉小雞。”

  李易一邊喊著,一邊揮刀,斬掉一個斧頭幫弟子的頭顱。順手把他的斧頭奪出來,沖著另一名弟子扔過去。

  “巨蟒揮鞭。”一個鞭腿直接抽飛,一個斧頭幫成員。

  他現在的身體素質,哪怕是不懂任何技巧,單純的一拳一腳,也能給這些普通的斧頭幫成員造成死亡乃至于重傷。

  “巨蟒纏繞。小貓吃魚。惡虎撲食。”他一邊大喊,一邊動手。

  油炸鬼三人雖然動手,但他們的目的最多也只是打傷,讓這些弟子不能再有還手之力。

  李易不同,他追求的和自己想的一樣。能打死就絕不打殘,能致殘就絕不重傷。

  這些斧頭幫的弟子成員無非是一群烏合之眾。幫派火拼,打順風仗,單打獨斗的時候可以。

  可是他們哪曾見過李易這種人,他們為什么用斧頭就是因為斧頭子砍人最多也只不過受傷,很難把人直接砍死。

  除非看到什么血管動脈,不然的話斧頭砍人最多也只是受傷流血,看著很慘,但想死很難。

  如果不是刻意去砍,大力去砍,基本不會把人砍成殘疾。

  而刀不一樣,刀子一旦扎到腹臟里分分鐘就能要人的性命。

  一把刀扎到心臟里,就算旁邊就是救護車,也不可能把人救回來。

  而李易動手的時候能用斧頭削掉腦袋,就絕對不會去砍別的地方。

  用刀能扎進心臟就絕對不會對著其他的地方動手。

  并沒有多久,這些斧頭幫的弟子就已經開始潰敗。

  李易趁著這個時候把他們車子后備箱上面的軍火搬下來好幾箱。

  這是好東西,要是待會兒對付天殘地缺說不定還有用。

  斧頭幫的弟子逃掉了,他們來的時候耀武揚威,走的時候卻是如同喪家之犬。

  可是卻對豬籠城寨造成很大的破壞,無數人受傷,許多攤子全部被砸掉。

  窗戶上的玻璃幾乎全部被砸碎,沒有一塊是完整的。

  他將這些軍火快速地搬到一個隱秘的角落,這是他剛剛找到的地方。很隱秘,一般人不費點心思,根本找不到。

  而且現在混亂成這個樣子,也沒人關注自己。

  他直接撬開箱子,拿出一把槍,他不懂什么型號,也沒有開保險,或者說他根本就不會用。

  槍械作為人類研究出來的武器,掌握難度并不是很高,難的是能不能準確命中敵人。

  同樣一把槍,放在掌握熟練的人手里,哪怕是掃射也能保證十發九中。

  要是放在根本都沒碰過槍的人手里十發子彈,能夠打中一兩發便是彌天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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