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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我反對(2019-4-21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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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說明:這一章中發生的事情我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據,但根據劇情的安排,只能這么寫了)

  這是郝好跟著寧丹第二次到看守所來見李小虎,案子即將進行開庭審理。

  這次兩人來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確定一下小巷里到底發生了什么。

  服裝站城的監控法院已經調取了,這份監控無論是警方還是檢方都忽略了。

  在看過監控內容后,寧丹暗自慶幸不已。

  如果不是李小虎的提醒,寧丹也有極大的可能會忽略這一重要的證據。

  但很可惜,監控離得太遠了,還是有很多的東西需要李小虎當前說明的。

  要知道,通過監控視頻,無論是郝好還是寧丹,在對比了現場的時間和此前雙方的口述和證據,他們心中又生出了更多的疑點。

  郝好有一種感覺,李小虎和歐陽姍姍之間絕對不是小偷與警察這么簡單的關系,也許他們之間還有其他的關系而不為人知呢?

  這次會見,李小虎仍然堅持自己之前的觀點,他是被陷害的,堅持不認罪。

  郝好也看過李小虎在警方的口供,他在警方的陳述和現在的陳述一樣,都堅決不承認自己偷了別人的錢包,在被問及郝好的錢包時,他則以堅持自己從來沒有拿過郝好的錢包。

  例行問題很快就問完了,和之前的結果完全一樣。

  下面的問題將是重點,關系到李小虎有罪無罪的問題。

  郝好看了一眼寧丹,又看了看李小虎。

  此時的李小虎看上去一臉的輕松,眼睛看著自己的雙手,而那雙手在不停的翻動,他好像是想找到自己手上是否有什么特別的地方。

  “李小虎,說說你和歐陽珊珊的關系吧。”郝好突然開口問道,他想給李小虎一個突然襲擊。要知道,人在被問到不被他人所知的秘密是,總是會露出驚訝、慌張等等表情。

  郝好在問話時,眼睛一直盯著李小虎,一眨不眨。寧丹的眼睛也是一動不動的盯著李小虎。

  郝好的問題是他和寧丹事先商量好的,先是由寧丹進行例行的常規問話,好讓李小虎放松下來,然后再由郝好突然襲擊,看能不能發現點什么。

  李小虎那正在翻動著的雙手,有一個輕微的停頓,但眨眼間就過去了,雙手繼續翻動著,頭都沒有抬,“歐陽珊珊是誰?我不認識。”

  郝好和寧丹都只顧盯著李小虎的臉,而忽視了他的手,這讓他們錯過了重大發現的機會。

  難道是我們想錯了?郝好和寧丹對視了一眼。

  但視頻中那段時間比較長的爭吵算什么?

  正常情況下,當歐陽姍姍追上李小虎這個小偷時,不是應該沖上去把李小虎按在地上摩擦嗎?

  事出反常必有妖,兩人決定不再繞彎子,而是直奔核心問題。

  “請你再詳細的講述一下歐陽姍姍追上你后發生的事情吧,越詳細越好。”寧丹輕聲說道。

  雖然對于李小虎不愿承認他和歐陽姍姍有特殊的關系,但做為自己的當事人,她總不能因此就朝李小虎發脾氣吧。顧客就是上帝啊。

  “我上次不是說過了嗎?”李小虎看了一眼寧丹。

  “我們找到了一個監控視頻,就是小巷正對面那家服裝店時的。然后我們又有了新的發現。”寧丹盯著李小虎,語速很慢,特別是說到服裝店時,幾乎是一字一頓的。

  李小虎只是低著頭,仍然一直看著自己的手。

  “李小虎,你必須如實告訴我們真相,我們才好為你辯護。”郝好在旁邊勸說道。

  “你們不用問了,我是不會告訴你們的。”李小虎抬起了頭,但他的回答讓寧丹和郝好很是無語。

  ——————

  “帶被告人李小虎到庭。”隨著審判長的口令,穿著便裝的李小虎被法警帶上了法庭,然后在審判席正前方的被告人座席坐定。

  早在幾年前,最高法院就已經禁止被告人上庭時穿著那種印有某某看守所字樣的囚服馬甲了。

  隨著李小虎被法警帶上法庭,李小虎涉嫌盜竊案正式開庭審理。

  “審判長,對于公訴人提交的,平原春天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郝好的詢問筆錄,本辯護人有異議。平原春天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郝好,是本辯護人的律師助理,此時,正以被告人李小虎辯護人的身份,坐在本辯護人身旁。作為被告人李小虎的辯護人,他不能成為本案的證人,對他的詢問筆錄,也不應當成為本案中認定被告人李小虎有罪的證據。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被告人的辯護人來證明被告人有罪,……”

  在公訴人將本案唯一找到的被害人——郝好的筆錄提交給法庭時,寧丹立刻提出了異議。

  正如寧丹所說,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辯護律師指證被告人有罪,否則,被破壞的將是整個刑事辯護制度,危害的將是整個刑事審判制度。

  在寧丹坐下后,合議庭成員做了簡單的交流,然后審判長舉起了法槌。

  “反對有效,郝好的詢問筆錄,本庭將不作為本案定案證據。”審判長短暫的停頓了一下后,問道,“公訴人,是否還有證據需要向本庭提交?”

  “申請商業街派出所社區警官歐陽姍姍到庭,她是第一個抓獲被告人的警官。她可以證明被告人的盜竊事實。”公訴人平息了一下心情,把剛剛證據被當庭確定無效后的失落仍在腦后,按計劃要求法庭通知歐陽姍姍出庭作證。

  不大一會兒,穿著一身干凈整潔警服的歐陽珊珊在法警的帶領下走進了法庭。

  她看到了郝好,顯得有些驚訝。

  被告席上坐著一個涉嫌盜竊的小偷,而受害人則坐在辯護席上,為偷自己錢包的小偷做辯護。這一幕讓她有些不能適應。

  郝好也看到了歐陽珊珊,微微的對她點了點頭,并報以我們又見面了的微笑。可這個微笑在歐陽珊珊看來,則更應該是尷尬的笑。

  在證人席站好,例行的宣誓儀式后,歐陽珊珊開始向法庭講述自己當天的經歷:

  “那天我離開派出所,準備前往社區,可剛走到商業街不久,就看到被告人在偷一個女子的錢包,然后我就開始追被告人,被告人在逃跑的過程中,又順手偷走了另外一名受害人,也就是他”歐陽姍姍一指郝好,“他的錢包。我在后面一直追,直到追到了小巷子里,在取得了贓物,并且在受害人指認后,我把被告人帶回了派出所,并給受害人做了筆錄。此后的事情我沒有再參與,而是交給了刑警隊。”

  “辯護人可以發問了。”審判長見歐陽山陳述結束,開始讓辯護人發問。

  寧丹坐直了身子,雙手整理了一下律師袍,然后從桌子上拿起了一摞紙,臉上帶著自信的微笑看向歐陽珊珊。

  “歐陽警官,我想請你如實的向法庭講述一下,在被告人倒地之前的那一段時間里,你和被告說了什么?”

  如果換一個人,換一個場合,寧丹就不會這樣問了。在民事法庭上,向證人如此發問,最后的結果一定是什么也得不到。但這里是刑事審判廳,而歐陽珊珊又是一名警察,更重要的是,她從郝好那里得知,歐陽珊珊在當警察之前還是一名軍人。正是由于歐陽珊珊的這兩個身份,寧丹決定不繞彎子,而是直奔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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