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讀的法學院學生,我也沒有搞清楚被告代理律師想做什么,她這不就等于承認自己錯了嗎,可我總感覺沒有那么簡單,有一種上了假大學、學了假法律的感覺。”
“在線等解說。”
“在線等。”
“同上+1”
庭上的所有人并不知道直播間里的熱鬧,庭審還在進行中。
寧丹的發言還在繼續:“根據發改委關于〈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的通知第八條的規定,經營者通過開放式貨架或者其他醒目方式向消費者展示了商品或者商品包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規定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欺詐行為:(二)經營者標示的產地、規格與商品或者商品包裝上標明的信息不一致。
“根據上述規定,并結合視頻的內容,……”正在發言的寧丹突然停止了發言。
直播間:
“看她怎么樣自圓其說?”
“在線等。”
就在此時,直播視頻中突然傳來“呯”的一聲,然后一個聲音響起:“庭審暫停。”
那個再次響起:
“原告,你的手機怎么回事?立刻交上來。”
“手機?我手機怎么了?”原告的聲音有些遲疑。
視頻中突然出現了一個人影,身上穿的衣服是藏藍色的,腰上扎著皮帶,從著裝上看應該是法警。隨后一只大手迅速的覆蓋住了整個屏幕,然后就什么也看不到了,直播隨即中斷。
還在直播間里的網友們,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么。
讓我們把時間回到五分鐘前。
剛剛開完院政治學習會的秦院長回到了辦公室,辦公室的電話就響了起來。
“喂,你好,那位?”
“老秦啊,你們金河法院的思想很開放嘛。”電話中傳來一個中年人的聲音,秦院長一聽就知道是市政法委的一把手胡.書.記。
“胡.書.記,這話怎么說的?”秦院長一頭的霧水。
“你不知道?上網上看看去,網上都快炸鍋了。”胡.書.記語氣很是不善的說,“你們的庭審都直播到娛樂平臺上了。”
“胡.書.記,我立刻去調查,隨后向您匯報。”秦院長可不敢大意了,雖然說法院只對地方同級人大負責,但政法委作為組織上領導政法工作的機關,可是有不小的權力。
調查人員很快就鎖定了21號法庭。正在進行的庭審被打斷,丁凱的手機同被沒收。而直到此時丁凱還一臉茫然,不知道自己的直播怎么會一直的開著。可他看到法警那不善的目光,看到審判長那陰沉著的臉,他知道,自己這會要麻煩了。
在處理完直播事件后,庭審恢復。
寧丹接著剛才沒有說完的話,開始繼續發言:
“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出,原告在購買這款相機時,是清楚的知道其真實產地的。根據發改委的規定,被告的行為不屬于欺詐,……”
此時的丁凱早已經有些心不在焉了,他不知道自己會面臨什么樣的處罰,主播之路是否還能夠繼續走下去。
庭審已經進入了尾聲,在原被告雙方各自做了最后的陳述后,審判長宣布暫時休庭合議。
半個小時以后,庭審恢復。
“全體起立。”待合議庭全體成員做好后,書記員再次發出起立的指令。
“原告丁凱訴被告夏華商場消費者權益糾紛一案,經本院審理查明,……
“本院認為,經營者是否存在欺詐,應當從主觀上,以及客觀上進行綜合考量,……,結合本案證據,合議庭一致認為,夏華商場并不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
現判決如下:一、駁回原告丁凱的訴訟請求;二、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丁凱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平原省商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宣讀完判決結果,審判長繼續說道:“本判決為口頭宣判,本院將在3日內通過郵寄方式向雙方送達書面判決書。原被告雙方當事人是否聽清楚了?”
“聽清楚了。”
“聽清楚了。”
“現在宣布閉庭。”審判長再次敲響了法槌。
丁凱失落的走出法庭,手機已經拿回來了,但也受到法庭的訓誡。
官司輸了,輸得很是徹底,這和他的前輩們的遭遇完全不同。要知道,他的前輩們之前即使拿不到賠償,但還能夠退貨。可現在他的貨都退不了了,1萬多元的相機成為了自己的新玩具。
錢沒有掙到,直播生涯估計也快結束了。他站在法庭的門口有些茫茫然。
“能加個微信嗎?”一個有些磁性的聲音在丁凱的身邊響起。
丁凱回頭看去,正在今天自己的對手之一,那個年輕帥氣的律師。
“你好,我姓郝,叫郝好。能加你個微信嗎?回頭想和你聊聊。”郝好再次發出了邀請。
“好的。”丁凱沒有拒絕,庭上是對手,庭下就有可能成為朋友。而且對方還是個律師,多個律師朋友總不是什么壞事。
兩人相互加著微信,郝好問道:“我看你進入法庭的時候在直播,你是網絡主播嗎?”
“一個不入流的小主播,要不然,也不會想到直播打官司了。”丁凱自嘲的說道。
“我對這一塊不熟悉,以后可能會找你幫忙。”
“幫忙可以,不過我這個小主播不知道以后還能不能做了。”
“明白,不過應該不會影響我找你。”郝好一聽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兒。在法庭上玩直播的主播,肯定是前無古人的,至于后面會不會還有人作死,那就不知道了。
如果直播平臺因此而受到處罰,那丁凱的直播路子也就到這兒了。如果直播平臺沒有受處罰,說不定,丁凱還能夠一下紅了呢。
不過這種情況下,法院和監管部門會不找直播平臺的麻煩嗎?估計應該會吧。
不管結果最終會如果,今天丁凱的做法給了郝好很大的啟發,現在是網絡傳播朝代,自媒體時代,網絡直播也不失為一個營銷的手段。而據說,有些法律服務網站已經開通的律師直播,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樣。
當然了,現在還只能是個想法,具體的實施還需要考慮周詳一些才行,還需要做一個調查了解。俗話說的好,沒有調查就同有發言權嗎。
在和丁凱告辭后,郝好回了律所,寧丹還有其他的事情已經先行一步走了。
待丁凱回到家,打開手機,準備進入直播間,準備向網友們解釋時,可他發現,自己已經無法登錄了。
重新以的游客的身份登錄,找到自己的直播間,直播間已經打不開了,只有一條公告掛在上面:鑒于主播“來自北方的郎”未經許可擅自在法庭上錄像直播,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本公司決定關閉直播間,凍結“來自北方的郎”的賬號,取消其直播資格,……。
看來要去找找新的謀生手段了,丁凱無耐的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