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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長弓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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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樓,準備找個飯店撬開門弄頓炒菜。

  踏出賓館的剎那,眉心發疼。

  哪怕不需要神識內觀,也能感受到氣海穴附近的秘境內,黑白雙劍形成的陰陽魚爆發出陣陣殺意,腰間的朝歌輕顫而生劍吟。

  反常即為妖。

  電光石火間,李鳳棲一個魚躍撲向街面。

  身在半空,眼角余光看見遠空一道火光,快如閃電激射而來。

  是箭!

  箭并不弱,若是天選之子中有射箭運動員,找到一張制作精良的高端弩弓,偷襲其他的天選之子,威脅巨大。

  何況,這是一道火焰形成的箭!

  不是弩弓的箭。

  應該是天選之子從氤氳白光中得到的修行寶物,威勢驚人。

  一聲爆響,賓館接待前廳幾乎被炸塌。

  火焰熊熊而起。

  李鳳棲半蹲在地,按劍四顧……

  心茫然。

  他找不到對手在何處。

  射出火焰之箭的天選之子出其不意的偷襲,一擊不中后,并沒有再出手。

  李鳳棲頭疼萬分。

  又松了口氣。

  很好。

  既然你欲置我于死地,那我也沒了心理負擔,在這座城市里,看誰能活下去。

  話雖如此,李鳳棲壓力山大。

  他練的劍,屬于近戰。

  對手用弓,屬于遠程輸出。

  一般來說,遠程輸出都比近戰的傷害值高,只要能拉開距離風箏近戰,基本上沒有輸的可能,但也有缺陷。

  遠程輸出大多是脆皮。

  一旦被近戰切近,被秒的幾率大增。

  這是游戲。

  李鳳棲雖然也這么想,但沒有將希望全部寄托在近戰秒殺上,自己能道、劍雙修,別人就不能既練弓又練劍?

  身后樓房火光熊熊。

  救不了了。

  衣服和洗漱用品倒是無所謂,那柄長槍龍膽得取回來,只能等大火燒盡之后。

  好在這是一棟獨立的五層商業樓。

  燒不了這座城。

  吃中餐肯定是不行了,萬一炒菜的時候,用弓的天選之子給自己來一箭,射不死也要被煤氣炸死,只能去肯德基之類的快餐店。

  大超市附近一般都有。

  李鳳棲沒敢開車,目標太大,而且不利于躲避火焰之箭,只能小心翼翼的按劍步行,深恐一個不注意便被射個透心涼。

  進入市中心,在大超市旁找到一家肯德基。

  兩條街外。

  一位短發女子站在一棟四層的老建筑屋頂上,打扮得英姿颯爽,身材極好,提著一張遍布著火焰紋路的古樸長弓,腰間佩了把短刀。

  女子姓吳名麗華。

  也是一位天選之子。

  此刻目光落在肯德基的大門上,一動不動,

  她明白自己的優勢所在。

  距離!

  但僅有距離還不夠,還得鎖定目標,在保持距離的優勢下鎖定對手,尋找一切可能的機會射殺,才是最為穩妥的策略。

  吳麗華不喜歡冒險,迄今為止,殺過的兩個天選之子,實力都在她之上,其中一個被她拉開距離,用箭活生生耗死。

  對于這場獵殺,吳麗華毫無心理負擔。

  尤其是殺男人。

  人類消失前,她不能掌控自己的命運,為了生活出賣肉體,盡管靠著男人的錢她擁有了優渥的生活,但這不能減少她對男人的恨。

  無數次,那些臭男人不把她當人看,鞭撻著她的尊嚴。

  如今世界變了。

  吳麗華得到了修行功法,還有一張古樸長弓和一把短刀,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運,對此異常珍惜,一直以來,她心中有句話要告訴那些臭男人。

  沒了出身,你們屁都不是。

  同一起點下,我吳麗華會比你們做的更好,活的更久。

  僅此而已。

  以前她說不出,因為她只是一個低微的靠身體的女子,如今她可以的,因為她有了修行功法,還有手中的長弓。

  射日。

  弓名就叫射日。

  吳麗華很喜歡這個名字。

  因為日字作為動詞,她聽過無數次,每一次都像針一樣扎在她心上,所以厭倦這個字。

  長弓射日,多么美妙的名字。

  射穿天下男人的心臟!

  半個小時過去,肯德基大門依然緊緊關閉。

  吳麗華蹙眉。

  隱然覺得不對勁,但還是耐心等待……遠程拖殺,耗的不僅僅是對手的心力,作為主動的一方,也會心力憔悴。

  繼續等。

  一個小時過去,那個佩劍的青年依然沒有出門。

  吃個肯德基要這么久?

  吳麗華盡管懷疑,但她不愿意冒險去查看。

  也許他藏在里面引自己上鉤。

  又等。

  直到天色已暮,吳麗華才從四層高的樓房一躍而下。

  落地剎那,她只是稍微晃了晃。

  堅硬的地面卻出現了一張方圓數米的蛛網。

  吳麗華借著夜色,循著街上的陰影,悄無聲息的靠近肯德基大門,發現里面空無一人,猶豫許久,還是悄然進去。

  頓時苦笑。

  肯德基是和超市連接著的,而超市有幾個出口,要離開根本不用走大門。

  沒想到對手如此狡猾!

  吳麗華沉吟半晌,沒有去追——毫無意義。

  當下應該繼續隱匿在暗中,等待著佩劍青年的出現,只要不暴露,就能繼續保持遠程射殺的優勢,從而再贏一次。

  天選之子沒有弱者。

  吳麗華先前殺的兩個天選之子,皆有極高的智商,可惜,無法和她從底層摸爬滾打出來的求生經驗媲美。

  所以他們死了。

  這一次,吳麗華依然不覺得自己會輸。

  沒有立即出門。

  那個佩劍青年知道自己在監視他,萬一借機從其他門溜出去,然后在大門外設伏,自己一出門就會落入圈套被他近身。

  弓被劍近身,誰輸誰贏一目了然。

  吳麗華進入超市。

  應有盡有的超市,足以讓她在里面生活很長一段時間,就不信那個佩劍青年能有這等耐心,會一直在超市外面埋伏自己。

  吳麗華賭對了。

  李鳳棲確實在超市外面埋伏她,遲遲不見她出來,便知道計劃落空。

  天選之子沒有蠢貨啊。

  得了,先撤。

  在回去的路上,李鳳棲仔細想了想,覺得有個地方不合理:如果那個手提長弓的短發女子是師方市的人,她應該了解超市和肯德基的布局。

  早該猜到自己不會從大門出來。

  這家超市和肯德基在市區最繁華的商業地段,按說每個市民都了解才對。

  為何她沒想到?

  只有一種可能:她不知道。

  可以推斷出,短發女子不是師方市的天選之子,而是其他城市來的。

  她實力應該比自己低。

  所以自己才能進入師方市的結界。

  但不排除另外一種可能,即師方市的天選之子還沒有死,而這個人的實力比自己低,所以自己和短發女子才能進來。

  那么他躲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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