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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膽縣令 第十六章 清理積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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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虎膽縣令第四部虎膽縣令第十六章清理積弊  孫回之案,終于有了一個“圓滿”的結局。醉露網丁晉大難無恙、竟有后福,也頗讓一些曾經幸災樂禍,以為他已經完蛋的胥吏們心中踹踹。

  不過這些家伙,無一不是混跡官場臉皮修煉得鐵厚的老油條,再是慌張恐懼,也知道現在自己最應該做什么。于是,無數的馬屁討好話,像窩蜂一樣飛向丁晉。

  雖然對這些反復無常的“墻頭草”很討厭,但丁晉也知道,官場之中,最是這種人居多,也沒必要得罪他們,畢竟以后自己主持縣署事務,還需要這些人的配合。

  圣旨下達后的第八日,“御史”鐵良臣離開了文裕縣,啟程返回京城長安。送走他后,孫案風波已經算是徹底煙消云散,丁晉立馬給家中寫了一封信,催促兄長等人即日趕赴文裕。

  本來,丁虎和姐夫黃玉,在上個月已準備帶著丁晉妻兒啟程。臨到就要出發的時候,卻接到丁晉的書信攔阻,說是近日文裕縣境內出現了匪盜,路途不平,為保安全,讓他們稍等數日,待自己緝清盜賊后,再讓他們過來,于是丁虎一行便耽擱了。

  其實,丁晉當時擔心得是自己會在孫案中被處置,那么,如果冒然讓家人前來的話,到時候不僅不好進行安排,也徒讓他們擔驚受怕,于是便決定等待案件有了眉目后,再行處置。

  現在。風波已平,丁晉思念親人地心,愈加熱烈起來,于是急忙寫信給家中,讓親人速來團聚。

  在等待兄長妻兒到來的這段時間。丁晉作為一縣之令。當然不可能是無所事事地閑著,相反,肅清孫回黨羽后,丁晉面對的是一個積弊重重、人心散漫的爛攤子。

  俗話說“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縣署種種職權:勸農、理財(征稅)、獄訟、興學、治安、刑捕。軍役。工程建筑等等,這些重要事務,哪一樣都需要縣令的操心和勞力。雖說是外人羨慕地“權力”,在某一方面來看。卻是最為累人纏人之“麻煩”。

  丁晉記得在平遙縣地時候,雖然“縣令”李翱同樣需要對這些事情一一過目審查,但是因為各有其司,每一樣事務,都有對應的能干之吏,盡心負責。所以李翱雖懈怠,縣署種種公務卻能有條不亂地進行著。

  而文裕縣的情況卻和平遙完全不同,在孫回橫行霸道之時,衙虎肆虐,阿諛奉承之輩占據重要崗位,得力干練之人卻被排擠,縣署行政雖能運行,卻處處顯得臃腫混亂,效率極為低下;而在孫回死后,孫氏黨羽一一被剿滅緝捕,雖使縣署黑暗荒唐的情形一掃而清,但是留下一個大大的弊端便是:很多崗位地職務,竟然找不到合適之人來擔任。

  說句實話,打倒孫回后,環顧文裕縣署,再沒有一個強勢人物,能夠稍稍影響到丁晉地權威。他地狠辣和果斷,使眾人對其命令不敢有絲毫陽奉陰違。只要是縣令下達的政令,絕對暢通無阻,施行得很痛快;同時,又因為“縣丞”索秀玉和他的關系,及“主簿”崔斯立地膽小懦弱,丁晉手中的權利是非常集中地,行政效率也非常高。

  但是,再小的政府,也不可能依靠一兩個人的能力和勤奮完成所有的事務,說到底,一個行政機構,要想效率極高地完成眾多的公務,必須依靠在職的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尤其是“縣”一級的政府,朝廷只任命縣令、縣丞、主簿等幾名官員,再由這幾人管理諾大一個地方,政務繁忙,無數的報告、記錄和各種文件都要例行公文,通常還需要制作各種副本。每種文件都有獨特的格式,不得有絲毫偏差。而胥吏比長官們還要精通這些煩瑣的細節,他們成為官僚體制內不可或缺的角色。

  文裕縣現在的情況,正是缺一大批這樣熟悉公務的“老吏”,雖然臨時招收了一些新人,但這些菜鳥離“上手”“上崗”的程度還很遙遠,在他們正式能主持工作前,需要一段頗為漫長的時間,熟悉部門的事務及接受眾多的培訓課程。

  就是在這種艱難的形勢下,丁晉對負責培訓新手工作的溫靜還是再三強調:要精不要快,你即便是用一年時間將他們培養出來,也比你三個月時間為我帶來一批投機鉆營不學無術之輩要強得多。

  丁晉之所以這樣講,是因為最近一段日子,他在清理縣署積弊的過程中,實在被一些貪猾小吏們觸目驚心的不法行為震撼了。

  如果不是考慮到要為文裕縣帶來新氣象而徹查積案,恐怕丁晉怎么也想不到那些曾經在孫回淫威下,戰戰兢兢、膽怯畏縮的胥吏們,竟然有如此大膽做出種種讓你不可想象之不法罪行。

  丁晉曾用十天的時間,查處了一樁案子:“偽造公文盜賣庫糧案”。這是一件典型的保管縣庫和審核縣庫之污吏相互勾結,盜賣國家財物,中飽私囊的案件。

  而且,這些污吏選擇下手的時機非常狡猾,正是在丁晉打死孫回,文裕縣政局處于極端混亂之時。他們趁此良機,假造朝廷公文,偷偷調出販賣了多達五千石的糧食,可謂計劃周密,膽大包天。

  為什么說這些人計劃周密極為狡猾呢?因為,他們不僅選擇了一個合適的時機,而且污吏們竟還偽造出了一封幾乎可以假亂真,加蓋了“河東道轉運使”印章的合法公文。

  連丁晉都幾乎被他們欺騙過去,因為他審查公文記錄簿的時候。不可能一一核實對照,一些不是很重大地事情,只能依照記錄中記載的有無加蓋有效印章,來審核其是否合法。而根據人們的習慣思維,政府印章幾乎不可能被偽造。

  這里說的“不可能”不是說印章絕對偽造不出來。而是指人們不敢偽造。還有就是偽造技術不過關會被查出。因為,按照有關律法,“凡朝廷公文,悉送衙府印局辯其印信真偽”,就是說。有印章加蓋的公文。會被送往“印局”辨明印記地真偽。而縣一級地政府。為了避免機構臃腫,雖不設立單獨的印局,但也會有主簿廳下轄的印章審核人員。來一一核對公文印記。

  所以,丁晉在審核這道“轉運使”下達的調派庫糧的公文時。起先并沒有產生懷疑,后來是在和“壯班頭兒”韓老柴地談話中,得知轉運庫糧地過程中,上面奇怪地只派來了一名“押送吏”,而最后運送這些糧食地壯丁,還是聘用了當地的一些百姓。

  這樣的例子倒也不是沒有過,上面會因為人手緊張,只派遣一名負責人來轉運貨物,押運地人手責令當地政府自行籌備。但是,為什么這個“押送吏”,沒有向縣署要求準備人手而是自行征用百姓呢?

  這其中,會不會有些什么問題?

  丁晉有了疑慮,但還沒有想到其中竟然隱藏著一件膽大妄為的罪行,于是派人招來那些幫助運送糧食地百姓詢問,而據他們交代:根據那位押送吏大人的吩咐,眾人只是將糧食運送到了鄰近的交口縣城,便被打發回來。

  聽了這番口供,丁晉懷疑更深,“河東道轉運使府”的位置可不在交口方向,為什么要求將糧食運送到交口縣城?

  丁晉立即派遣人員前往交口縣查訪,在交口縣令的配合下,內情真相大白:原來,這些糧食在運到交口縣后,很快便被販賣一空,那時,正值交口百姓缺糧,糧價昂貴,那五千石精糧倒是著實地賣了個好價錢。

  順藤摸瓜,很快,文裕縣庫幾名污吏相互勾結,偽造公文盜賣官糧的罪行被揭露出來。有關人員迅速被緝捕查處,但是審案的時候,丁晉發現一個頭疼的問題。

  這些污吏,對自己所犯的“盜賣公糧”的罪行倒是供認不諱,但是卻拒不承認“偽造印章罪”。丁晉大怒,給了這些污吏結結實實的一頓板子,污吏們雖然哭天喊地,但也知道私造官印可是大罪,要承認了,那是要被砍頭的,于是打死不承認這項指控。

  官府的刑罰是非常嚴酷的,并不是個人的意志可以抵抗,就算單個人的意志超群,但總有承受不住的軟骨頭存在。嚴酷的拷問下,一名污吏率先承受不住,吐露實情:印章確實不是偽造的,不過這封加蓋了印章的公文卻是他們從外面高價買到的。貨真價實的轉運使印章,而且還是一封可以隨便書寫內容的空白公文。正是因為購買到這件東西,他們才膽大包天地起了盜賣官糧的念頭。

  隨后,另外幾名污吏也先后吐口,證明第一個軟骨頭所言非虛。

  丁晉聞訊大吃一驚,如果小吏招供是真,只怕這案中還有其他大案隱藏,現在的關鍵是,必須馬上驗證污吏們所說的話到底是否真實。

  單憑供詞,不能推斷出這些污吏是否是竄供,要驗明真相,還需要鐵證。先前,丁晉已經讓“專業人員”數次勘驗印章是否為偽,但是這些人每次得出的結論都是:印章為真。為了確保萬無一失,丁晉將案件匯報給了新任“并州刺史“宇文成,請求刺史府“印局”的協助。

  這位新刺史似乎是一位雷厲風行的長官,接到文裕縣的緊急公文后,竟然親自前來詢問案情,并立即責成印局勘驗印章真偽,結果印局幾位“老考究“的一致結論是:印章為真。

  這樣的結論,不僅丁晉震驚,就連宇文成都有些變色,如果印章為真,那么堂堂正四品轉運使的公章是如何泄露在外的?難道真像案犯所招供的那樣,加蓋轉運使印章的空白公文,竟然可以論價而賣?

  這些疑慮。如果欲要尋求解釋,可直接向河東道轉運使府發送公文便可。但是,官場上地事可沒那么簡單,沒有確鑿無疑的把握前,如果冒然詢問。對方會不會認為你是故意挑釁?再如果。以后萬一證明這是一場誤會,又怎么和上官解釋?

  “馬上進行朱墨時續”宇文成堅定主意要查清此事。

  索秀玉聞言,提醒道:“刺史大人,如果進行朱墨勘定,萬一不慎的話。證據可就毀了。”

  宇文成所說的“朱墨時續”。也就是查案時一種原始的化驗手段。所謂朱?就是紅色。就是指這個蓋章用地印泥或者說這個印文;那么墨,實際上就是用墨寫成地這個字跡。朱墨時續就是來判斷“印記”和“文字”哪個在先、哪個在后。通過比對這個,能進一步驗證這些污吏所交代的供詞。到底是真是假。

  宇文成的隨從古真然也勸道:“此案細究必定復雜非常,況且五千石大罪。已足足判這些案犯死罪,不如就此糊涂作罷,偽造印章的罪名坐實在這些污吏頭上算了。宇文成沉默看向丁晉,丁晉知道這位新刺史是想聽聽自己的意思,于是堅定地道:“此事如不查個水落石出,不軌之徒或會再行犯事,轉運府承擔南北調運重責,事關國家氣運,如萬一出現不可挽回地差錯,我輩實在愧對朝廷信任,也無法逃脫責任。”

  宇文成贊許地點點頭,堅定地道:出了什么事自有本官擔著。然后下令勘驗公文。

  “朱墨時續”地辦法,就是將紙張泡在一種特殊溶液中,如果說印章在先,文字在后地話,那么由于印文是屬于油性的東西,而墨跡是屬于水性的東西,兩者是不融地,那么先有印章后有文字的話,那么泡在溶液里地時候就可以看到,這個墨跡是浮在印文的表面上的。

  勘驗的結果,污吏的供詞沒有虛假,印章的確是在還沒有寫上文字的時候,打在公文上的。

  眾人卻面面相視,有些手足無措。即便是刺史宇文成面對這種預料之中的結果,也是實在不愿意接受。畢竟,轉運使可是高高在上的中央直屬重官,論級別也比他大著兩級,現在要想讓案件完全真相大白,就必須向轉運使行公文詢問,這總有些“以下犯上”的意味。

  其實,眾人最為擔心的還是萬一污吏們供詞是捏造的,那可就吃不了兜著走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雖說種種跡象證明這些案犯說謊的可能性不大,但就怕出現概率極小的糟糕可能,到時候,不免影響前程功名。

  到了這個時候,就是“忠心”的屬下該站出來的時候了。丁晉帶著沉重的表情開口道:“宇文大人,還是屬下來向轉運使府上書詢問吧,畢竟此案是因本縣而起,如果牽連到大人。

  宇文成濃眉一挑,怒道:“丁大人想讓本官出爾反爾嗎?本官先前說過,有什么事都有我來承擔。再說,茲事體大,也不是你們能承受的,由本官和轉運使大人質詢,效果應該能好得多。”

  丁晉本就沒有當“出頭鳥”的打算,聞言,臉上露出敬服的神情,感動地道:“早就聽聞大人愛民如子,想不到對屬下也是異常愛護,下官實在慚愧。”

  這一句話,宇文成聽得很受用,心中高興,臉上還竭力裝出淡淡的表情道:“丁大人不須客氣,本官所做的不過份內之事而已,本官最見不得一些骯臟齷齪之事,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不查個水落石出,實在無法心安。”

  丁晉等人又適時地奉承了幾句,唯有隨從古真然焦急地對自己的主子打著眼色。可惜宇文成沉浸在“清官”“好官”的吹捧中,根本對他的示意視若無睹。不過,就算宇文成理解了古真然的提醒,大概也會不以為然,宇文成的性格便是這樣倔強好面子,說出口的話,要想讓他不作數,實在太過難為他。

  眾人議定后,宇文成在吹捧贊嘆聲中,以自己的名義寫了一封公文發往轉運使府。

  三天后。轉運使發來了回答:經過調查,轉運使地印章確實是被盜用,但是并沒有具體說是被誰盜用,也沒有說明案件詳情,只是敷衍一般地回復說。涉案人員已被處置。以后不會再出現轉運使府的“偽公文”,請文裕縣就此結案吧。

  這封公文,回復得不清不楚,連到底是誰盜用了印章都沒有交代,就直接讓文裕縣結案。簡直是莫名其妙。不過大家都是官場中廝混的“老鳥”。當然明白這其中的癥結。

  丁晉也沒指望能從轉運府那邊得到什么結論。他的本意只是要將偽公文地源頭掐滅,這既是對國家負責,也是對自己個人負責。避免以后這樁案子如果被人再發掘出來,自己無法說清楚。反正現在已經有了一個結論,至于以后出現什么反復,大可以將責任推給宇文刺史和轉運使了。

  偽公文地案件結束后,丁晉的手段,大大地震懾了那些心存不軌意圖的胥吏們。這些人,或多或少,可能都有一些小小的徇私舞弊行為,只要不影響到政府的正常運轉,丁晉也沒有那么多精神去一一查處;但要是他們心存僥幸,胃口大增,貪婪之心不可節制,丁晉將再不會允許這些蛀蟲存在。

  在清理文裕縣地積弊時,丁晉還查處了一些孫回之輩留下地不正當機構,比如“班房”。班房,本來是官衙中差役們值班或休息地地方,但是在孫回擔任縣尉的時候,那些“衙虎”們為圖方便和有效震懾威嚇百姓,竟然將此地方做為臨時關押、拷打人犯之所在,漸漸發展出灰牢的意思(相當于現在有些縣鄉私設地“小黑屋”)。

  據孫回的爪牙交代,灰牢關押地是“刁民”和“抗糧抗款的壞分子等等,總之就是良善百姓。衙虎們為圖利益,未經縣令簽押許可,便隨意關押人們,肆意暴打,有時甚至鬧出了人命。

  孫回死后,衙虎凋散,但是丁晉竟然發現“灰牢”依舊存在,并且順利過渡為又一個暴力機構。催科征糧,攤派勞役,緝捕人犯,百姓但有耽擱推脫,便被拉來灰牢,慘遭欺打。

  丁晉憤怒責問負責人,結果那小吏哭訴道:百姓愚鈍刁猾,如果不以暴力震之,政府各部門的許多工作都無法順利完成,設置灰牢也實在是無奈之舉。

  比如“繳納賦稅”,如果縣府不能順利完成任務,長官的政績將會被扣掉幾分;又比如那些灰色敬錢,如果不用武力逼迫,很多人戶肯定不會主動奉上,那么縣署眾官吏的收入,必當大大減少。設置灰牢,其實最重要的作用還是震懾。

  丁晉聽完小吏哭訴,沒有再責罰于他,但還是下令解散了“灰牢”,畢竟這個名號實在不雅。催科的辦法有許多種,即便要用暴力,也不必明目張膽地在政府中設置這樣一個容易給人把柄的機構,三班衙役大開兼職。而如果像孫回一樣,繼續保留這樣一個讓百姓痛恨切齒的機構,就如同為自己樹起了一個醒目至極的靶子,恐怕過不了多長時間,“丁王八”的美名也就要傳遍文裕縣了。

  胥吏的短缺,讓縣署的工作出現了不少失誤和耽擱,丁晉暫時也沒有好的辦法解決這個弊端,只能將精明強干的人員,盡力調到重要的崗位主持工作,以求得重大公務上不出錯、不遲延。

  簽押房書吏溫靜,被丁晉遷為戶曹主管;王三成為法曹主管;索秀玉升為縣丞后,主簿廳的一名書吏張旺成為了田曹;丁晉又在縣令簽押房補充了幾名經驗老道的小吏。

  此外,丁晉簽于每日處理的公文太過繁多,過多的精力都耗費在了這些繁文縟節上,于是為自己配備了一名親吏隨從。(秘書)

  大周朝中,這些手持笏囊(放工作手冊的袋子)的“親吏”,就好像現在替首長拎著公文包的秘書。不要小看他們的作用,有這些人幫忙,領導的精力就能從那些考慮細節和格式的公文中脫身出來,將有更多的心思,放在大局觀上。

  丁晉的隨從名叫凌淮,一個十九歲的年輕小伙子,很精神,很機靈,丁晉對他很滿意。再加上凌淮是溫靜的表弟,因為溫家是世代胥吏,因此凌淮耳染目睹,對公務流程比較熟悉,上手很快,給了丁晉很大幫助。

  凌淮人頗機靈,雖然年紀還輕,經驗方面欠缺,但是已能為丁晉出謀劃策,而且一些想法還是很有思想的,比如對縣署堂鼓的控制建議。

  前面說過,堂鼓的作用,除了“放衙”,緊急時還可用作“擊鼓喊冤”。在文裕縣的工作記錄中,有這么一段五月初八日,晴。早起,有擊鼓鳴冤者,乃鄉民胡步云。其妻梁氏,與其鄰梁兆才私通;初七日,胡上城販米,遇雨,梁兆才以為必不返,遂赴陽臺。胡踏月而歸,撞破之,立斬其首,故荷男女二首級擊鼓赴訴。

  此便為典型事例:胡步云殺了人,沒有從容寫狀詞的時間,急急忙忙提著兩顆人頭來縣衙門里投訴,便以擊鼓方式相驚擾。而按照文裕縣署的慣例,擊鼓喊冤法只是在緊急情況下才使用,因為擊鼓者稍有應答失誤,便要挨上幾十大板,所以很少有膽敢輕易去敲它的人。

  這個胡步云便是因為對答不利,結果當時任職的白縣令要打他棒子。胡步云剛殺了老婆,本就已萬念俱灰,投案抱定了必死的念頭,卻沒想到臨死前還要挨頓皮肉之苦,頓時大怒,打傷兩名衙役,縱身脫逃,至今未歸案,造成了縣署辦案的被動。

  凌淮的建議,便是取消對擊鼓者的懲罰,并將“放衙”的堂鼓和“擊鼓喊冤”的堂鼓分開,造成兩種可以區分開的鼓聲。這樣,既不引起工作中的混亂,又能讓報案者沒有后顧之憂地及時投訴。

  丁晉采納了凌淮的意見,并大大夸獎了他一番,認為他聰明且善于機變,未來前途不可限量。

  凌淮聰明卻又異常謙虛,這方面他像極了丁晉,所以,在為人處事上,他的謙遜和溫和性格,為他結交了很多朋友;深得縣令大人信重,也沒有引起過多的嫉妒麻煩。

  縣署眾人,明面上幾乎沒有一個人對凌淮有惡感,不過也不是絕對,伺候丁晉的黃小四便對他有些不滿,因為凌淮成為長隨后,時刻不離丁晉左右,為人又很是勤快,頗搶了小四不少“份內工作”,再加上丁晉對凌淮的親切態度,小四產生了一種“失落”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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