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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怪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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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虎膽縣令第十七章怪脾氣  “果毅都尉”王拱辰滿意地離去了,丁晉不知道李翱孝敬了多少錢,也不想知道,此等渾水,他從來便是裝作糊涂,不欲參與。ZUILU.

  事后,李翱暗地對丁晉感嘆道:今日如果不是有三郎在,恐怕局面不堪收場,老夫感激在心,無法言報啊。

  而少年李無忌道謝的話是這樣說的:丁大人,我最為感謝的不是你救我,而是感謝你挽救了我的雞,這是比我自身性命寶貴百倍的東西,謝謝你!

  他說這話的原因是,那個混蛋王拱辰走的時候,隨口道了句,為避免以后麻煩,還是把那些公雞都宰掉為好。于是叔父李翱便要大開殺戒向那些可憐的斗雞動手,幸得丁晉出言勸阻,才算保存了那些小家伙的性命,李無忌對此,極為感激。

  丁晉聽了他的話,既感好氣又感好笑,想勸告他兩句,于是問道:“不知公子為何會對些許小玩意如此重情,竟比自己性命都重要?”

  卻沒想李無忌竟然說出了一番讓丁晉不知該如何反駁的話來,無忌道:“人各有志,就像叔父和丁大人熱心仕途一樣,我的志向便是訓練出天下最強的斗雞。雞銘吾意,所以,它們在我心中的地位絕對不是尋常事物可比。我愛護它們,無比寶貝它們,如果這次心血被毀掉,那我就只有自殺一途,這世上再也不值得人留戀。因為太沒有天理。像我這樣愛雞如命地人,上蒼竟然如此殘忍,你還能說這世上有天理嗎?”

  這是丁晉聽到的第二個人對“天理”的闡述,第一個人是“賊和尚”黃檗禪師,他曾說:你丁三郎這樣的人。竟然也不知自愛。投身昏庸官場,這世上還有天理嗎?快快醒悟,隨我去化緣度佛祖金身去吧。

  最后,丁晉思考了半天,終究還是想不出什么好的話來勸服無忌。正像他所說地。人各有志。自己認為正確地道理,在別人未必是對,只能苦笑一聲作罷。

  不過。無忌對他的感激倒的確是真誠的,那日承了丁晉援手大恩。他便總想著要報答一下,沒過多長時間,無忌拿了點禮物去縣署看望丁晉,卻正好碰上他不在。

  丁晉屬下的小吏自然認識無忌,便笑著對他道:“公子,你還是將東西拿回去吧,丁大人肯定不會收地,恐怕還會生氣。”

  無忌不解其意,問道:“為何不收?這些椒果都是新鮮地,我聽聞丁主簿喜歡吃,便特意讓人一大早便去市集買來,你卻讓我拿回。”

  小吏笑著解釋道:“公子不知,丁大人有個怪脾氣,上門之人一律不準帶禮物,如果不然,就是不拿他當朋友看待,那么丁大人也不會對來人客氣,他這個脾氣咱們縣城很多人都知道呢。呵呵,公子,你聽小地話絕對沒錯,公子有何難事,待會只管和丁大人說,丁大人很熱心,你莫要擔心沒了禮物他就不盡心,只要他力所能及的,肯定給你辦得妥當。就說我們主簿廳吧,大家伙幾個有誰沒有受過丁大人恩惠?上個月小的母親病重,小地快急死了,丁大人知道后,二話沒說,便將自己當月的俸祿分給了俺一半。。。。。”

  “好了,好了,誰告訴你我找丁主簿是來求事地。既然他今日回來得晚,那我明日再來吧。”無忌看他滔滔不絕有一發不可收拾之勢,趕忙出言告辭。

  這次送禮雖然沒有送成,不過李無忌對丁晉的興趣更加濃厚起來,這位丁大人年紀輕輕,其言行也不是迂腐固執之人,不貪錢財倒也罷了,竟然連人情禮物都不收,為何如此對自身嚴苛,這倒怪了!

  當時世人,講究個禮尚往來,李無忌又是從小在李翱家中目濡耳染官場送禮習氣,今日見了個不收禮的丁晉,也難怪會驚訝好奇。

  不過如果他能稍些體會丁晉現在所遇到的問題,或許便會理解他為何出此無奈之舉。

  自丁晉擔任本縣主簿,又主持新經濟政策后,一系列的措施和由其帶來的種種影響和效應,無形之中將他的聲望提到了一個非常特殊的高度;再加上縣令李翱的信任和放權,雖說丁晉志不在壟權,但實際上,他掌握的權勢,已經非常顯耀。

  位高權重,麻煩自然也就來了,這便是有心之人的巴結、鉆營和送禮行賄。或許,在有些人看來,這種麻煩是朝思暮想的甜蜜“煩惱”,但是,志不在此的丁晉卻是對此等行為異常討厭又頭疼。

  說實話,其實在一個偏遠小縣中,即使大點的行賄和討好,其實也沒多少錢物,丁晉就是拿了也沒什么,何況,這其中不少屬于“灰色收入”,是朝廷都默認的官員撈外快行為,但是,即便有一萬個正當理由為自己開脫,他也不會開此先戒。

  因為,丁晉知道,貪性是人的一種屬性,一種與生俱來每個人都擁有的天性,它會隨著你的放縱會快速壯大。倘若這種屬性、天性一旦越界,變成了私欲膨脹、貪婪不已,就再無法遏制。古人云:“罪莫大于多欲,禍莫大于不知足。”人之貪欲閘門一開,猶如江河決堤,一發而不可收,一旦把握不住自己,“天性”將淹沒人性,理智全無。

  而官場中人,尤其要能經受住“貪性”的嚴酷考驗,當官就象唐僧進了盤絲洞,到處都是別有意圖之人為你精心設計的誘惑和陷阱,沒有定力、毅力和信念,身敗名裂是早晚的事情。

  “名聲若日月,功績如天地”。聲名之積。來自嚴格自律。

  所以,丁晉為了保持清白地聲譽又不讓人認為是矯情做作,不惜樹立了一份幾乎成為眾人談笑之資的“怪脾氣”,從一開始,便為自己加上一層“防火墻”。并有意無意間。讓手下多嘴之人把自己的“古怪規矩”散布出去。

  這樣,如果有人想欲上門來求他幫忙,你不要提什么禮物,盡管開口講遇到的困難,只要不違反大原則。丁晉會非常熱心。絲毫不擺什么臭官架子地去幫你解決問題。盡自己的能力去幫忙。有時候一些模棱兩可地事情他會圓滑變通,但絕對不會觸及自己地底線;幫不上忙的,很抱歉。丁晉會委婉說出自己的難處,并積極給對方出主意。這樣,不管事情最后能不能辦成,都會給對方留下比較好的印象。

  人既要學會寬容,也要懂得拒絕,拒絕需要委婉,需要靈活,從一開始,丁晉不收禮的姿態,已經向對方表明不要提出太過分地要求,話既然說不出口,也就避免被拒絕后地惱羞成怒和記恨。

  當然,如果丁晉是那等貪婪之輩,收了別人地錢物,又不能辦妥事情,那結果不僅不會得到絲毫感恩,還將招來憤恨和暗地誹謗。人在付出而得不到期望中的回報時,憤怒是非常強大的。

  其實很多時候,對于向自己求助地人,丁晉都會盡力幫忙,用一種真心為對方辦事的表象,來證明自己是重視對方地,是真誠地為他解決問題。即便,最后事情沒有辦成,通常也不會招致太多反感,人是一種感性的生物,往往把對方對自己的態度,看得比事情本身都要重要。

  中國古代封建官僚政體有很多弊端,比如你身處官位,剛正清廉,秉公辦事,往往四處碰壁,有時弄不好連烏紗帽也難保住。而玩弄點彈性策略,講究些權謀藝術,卻常常扶搖直上。

  依著丁晉的本性,其實也不想整天戴個假面具做人,但是又不得不為,嚴肅拒絕送禮行賄人家會說你假清高,那么收下人情禮吧,丁晉又擔心自己哪天便會經不起更大的誘惑,徹底墮落。畢竟,錢財誰不喜歡,平時在外面應酬交際時,丁晉也不是沒羨慕過那些豪客富商們對喜歡的歌姬一擲千金,贏得美人萬般風情嫵媚。

  那么,官也要,錢也要,兩者兼得行不行?行!當然行!不過那不是咱平頭老百姓玩的高難度動作,不要嫉妒那些有背景的“高人”既能官運得意又能錢財恒通,人家那需要實力。自問沒有堅強后盾的人,還是不要放縱自己的好,請看那些貪圖一時僥幸的人,最后大多都要付出慘重代價,真正能出身平凡而最后居高位的人,自律是他們最重要的品質。

  這種反面的例子太多了,遠的不說,就拿最近發生在平遙縣署中的一件“貪污案”來講,此案中的主犯,乃是一個老熟人,那便是曾經和丁晉合作排擠過李實的“司戶曹”劉公才。

  劉公才好不容易掌握戶曹大權后,又正趕上丁晉的“新經濟政策”實施,算是老天賜給他的難得機遇,短短三個月間,本縣登記造冊的人口便增加了一千多人,這對于一個不過兩萬人的小縣來說,已經算是不錯的政績。

  如果他繼續賣力工作,好好表現的話,升遷之時指日可待,畢竟,他已經在戶曹位上呆了五年,根據官場上的“資歷說”和朝廷“有功必獎”的原則,這期任滿,升一兩級還是沒問題的。

  可惜,劉公才這個不能把持自己者,卻在機遇中尋找到了災禍。

  丁晉對此案件不是太了解,案子由法曹鄭元伯調查、縣令李翱主審,整個過程一直對外界保密,再加上他也沒心思去八卦地打聽其中內情,所以直到劉公才的罪行被正式宣判后,才大致清楚了事情經過。

  按照判章說,劉公才貪婪地把上面派發下來的用于安頓本縣新增人口的補助錢糧,全部私吞,整整20萬多錢,所以罪行重大,判以流刑。

  丁晉起初有些不相信,劉公才怎么看都不是傻子,如此愚蠢的幾乎不可能隱瞞得住的傻事他會去做?

  再說此人膽子并不是很大,他的仕途非常坎坷,連續考了數次進士都沒及第,無奈回到家鄉做了當時平遙縣令的幕僚。縣令高升后,他不愿意跟隨縣令遷往他處,于是被安排擔任戶曹小吏。幾年辛苦工作,終于在李翱任上轉為戶曹主管。為官后一直小心翼翼、戰戰兢兢,如果不是后來李實逼人太甚,相信他還沒有膽量聯合丁晉來排擠對方。這個人的為人行事,在縣署中是出了名的謹慎。

  但就是這個小心謹慎的劉公才,竟然做下了那些平日自命膽大妄為的胥吏們都不敢碰觸的貪污大案,而且一貪就是二十萬錢,丁晉實在不敢相信,直到后來,在眾人為劉公才送行的別宴上,手腳戴著鐐銬的劉戶曹,流著眼淚悔恨地傾訴自己的鬼迷心竅,讓大家感嘆的同時,也終于明白了他為何會墮落到如此瘋狂的地步。

  一切的因果都來自第一次的魔鬼誘惑,掌握戶曹大權后,劉某人才真正明白了自己這個司戶曹有多大的權勢,俗話說“破家的縣令,滅門的府尹”,作為縣令手下最重要的官員之一,劉公才直接掌握著讓人可以輕易敗家的強大破壞力量,而這份力量,除了威懾草民,還能給自己帶來實惠。

  而自從他第一次忐忑不安地收下別人的錢物,再用手中的權利回報對方后,這種實惠已經不再是灰色收入,而正式演變為“以權謀私”;隨著收入的不斷增加,盡情揮霍錢財的刺激,他的胃口越來越大,行事也再沒有了從前的謹慎小心,可以說是完全被金錢迷糊了心智,直到愚蠢地把念頭打在了上面撥下的“撫民款”上。

  劉公才的毀滅,一是失敗在無法約束自己的貪欲,致使瘋狂的欲望越來越大,掩蓋了理智,智力都三歲小孩都不如;二是不懂掩飾,要說貪污,“大貪人”李實或許暗中得到的比他還要多,但人家懂技巧會掩飾,又不給人落下明顯的把柄,沒有確切的證據誰能奈他何;可是劉公才卻完全不懂或者說他根本就是被欲望所主宰的空殼,眼中只剩下了“錢”這個大字,其他的已經不再顧慮。

  劉公才由小貪到大貪,一步步滑下了深淵,外人看得似乎有些可笑,只是自己身不在此中而已,如果互相變換一下身份,恐怕大多數人免不了要收到“金錢”、“享樂”的誘惑;即便是精明如李實,最后被排擠誣陷,追根究底,也還是“貪欲”導致的結果。所以說,人的貪念是一種非常可怕的東西,而且貪性往往在不知不覺中產生,當其初露端倪時又往往引不起重視,再冷靜的人,如果不早些節制約束它,待其茁壯強大,便再也無法控制,反而要被其主宰操縱。因而,丁晉能看通此中道理,說明其在官場上的領悟力,又大大提高了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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